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国书协倡议的“追求务实学风、倡导雅正书风、弘扬优良文风、改进协会作风、引领行业新风”五条意见落地生根,丰富活跃我省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领我省篆刻艺术创作健康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相关工作部署,特举办“吉林省第三届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吉林省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吉林省籍或工作、生活在吉林省内的居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倡导雅正印风,追求正大气象。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坚持“印宗秦汉”,融会贯通传统古意的的印学创作理念。
(1)内容要求:
以下为必刻内容,四字、多字各选刻一个,共刻两方:
从善如登——《国语·周语下》 |
利民为本——刘安《淮南子》 |
不日新者必日退——《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十五》 |
何曾墨守汉家文——丁敬《论印诗》 |
其他内容自选。
(2)作品要求:篆刻印蜕6—12枚(含2方指定内容的作品),边款不少于4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另一份请将印蜕、边款及释文装于信封内,用于编辑出版。
(3)印屏尺寸:138×35cm,一律竖式。
(4)来稿请勿装裱,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评选。
(5)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全体入展作者寄印屏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退还作者。
(6)邮件表面明显处需标明“篆刻展”字样。
3.投稿数量及费用
(1)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退稿等事宜。
(2)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4.填写信息
(1)请在印屏作品背后右下方和印蜕信封上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请认真填写《吉林省第三届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吉林省第三届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随作品一并寄出。
三、评审
1.由省书协篆刻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平、公正、阳光评审。
2.评选出入展作品8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抄袭、代刀,违规者取消资格。
4.评审将加强对篆刻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
四、展览
展览拟于2023年9月举办。
五、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拟评出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入展作品80件左右(含获奖作品)。为获奖、入展作者分别颁发证书,赠送《吉林省第三届篆刻作品展作品集》。
2.非省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具备加入吉林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3.省级以上会员入展,将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省书协举办的提名展、主题展及省际交流展的依据和参考。
4.优秀作者作为省书协重点培养对象,享受国家级展览赛前专项辅导和作品跟踪打造,以达到发现和培养人才、提升创作水准的目的。
5.本次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六、征稿日期
自征稿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截稿。
七、收稿地址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艺术中心(长春市宽城区北湖公园北侧东环廊8号楼)
收件人:杨沐霖17843160111、谷宇18104308222
八、咨询电话
肖春光13552495293、谢吉昌 13894282599、王舜日13351540505
九、其他事项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入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一:《吉林省第三届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附件二:《吉林省第三届篆刻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