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先生(1895—1990),字芝生,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人。中国现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著有《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史新编》《贞元六书》等,对中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被称为“现代新儒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发扬冯友兰先生的哲学思想,彰显中华美学风范,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繁荣发展,经研究举办首届全国“冯友兰杯”书法作品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书法艺术品牌,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决策部署,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创作富有时代精神的书法艺术作品,发掘中华书法艺术后备英才,为广大书法创作者和爱好者提供艺术平台,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美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唐河县委
唐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唐河县委宣传部
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唐河县文联
唐河县美术馆
协办单位: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阳市书法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由举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
依据有关规定,邀请国展评委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等组成,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媒体观察工作。
四、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免初评(附会员证复印件)。
2、作品要求:
(1)作品范围:各种书体均可,本次大赛不收篆刻作品和刻字作品。
(2)作品内容:作品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法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欢迎书写与冯友兰文化和唐河相关的名句、诗词等内容。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作品要求为竖式,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不收册页、手卷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4)投稿数量:书体、风格不限,可多书体投稿,每位作者每种书体限投两件,一次性寄出。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邮编,是否中国书协会员,是否自撰文。同时填写《投稿登记表》,与作品一并寄出,未按征稿要求投寄的作品不予评审。
(6)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五、奖项设置与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共展出作品120件,其中评选出一等奖作品5件,各奖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作品15件,各奖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作品30件,各奖人民币1000元。入展作品,每件收藏费500元。
2、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均赠送《首届全国“冯友兰杯”书法作品集》两册,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奖金、收藏费均为税前。奖金、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由主办方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3、河南籍获奖作者作为加入河南省书协的条件,河南籍入展作者作为加入河南省书协的条件之一。
4、邀请获奖代表到活动现场,参加活动开幕式、颁奖典礼及参观游览等相关活动,食宿由承办方负责。
六、征稿日期与收稿地址
1、征稿时间:2023年6月1日—7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收稿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唐州大剧院北一楼唐河县美术馆
邮编:473400
收件人及电话:樊祝君17639931096李媛15036241999
3、咨询人及电话:李峰138497035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七、展览
展览拟于2023年10月在唐河县美术馆举行。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严禁代笔,不得临摹、抄袭他人作品或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入展或获奖资格,追回奖金。
2、举报违规行为投诉材料请寄: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450003 电话:0371-63818381
3、组委会享有获奖、入展、入选作品的出版、展示、宣传、收藏的权利及所有投稿作品的完全处置权。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奖金、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征稿启事相关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时,以上展览等工作顺延。
6、本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首届全国“冯友兰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