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荆州书法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充分展示我市青年书法篆刻艺术成就,荆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荆州市第四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指导单位:荆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荆州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荆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荆州籍作者以及在荆州工作、学习、生活的青年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1.作品要求:投稿作品为毛笔书法或篆刻作品,每位作者投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书体不限。
2.作品内容:临摹作品,要求实临古代经典碑帖,全帖临摹或节临均可;创作作品,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另纸附作品释文),提倡自撰诗词联赋;创作作品要求与临摹作品风格一致。
3.规格形式:书法作品一律竖式,六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以内,投寄作品原件,不收手卷、册页、硬笔作品。篆刻印屏为四尺宣纸对开竖式(138cm×35cm),自行设计、自题签条,印蜕6-10方(其中 :临印2方),附边款2枚以上。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投稿要求、尺寸者不予评选。
4.信息填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1.本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费。
2.严禁代笔和抄袭。
3.由荆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主持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
4.本次展览拟设优秀作品10件(10人),入展作品约100件(100人),入选作品约60件(60人),只展出创作作品,不展出临摹作品,具体入展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本届展览评审在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审查的同时,鼓励自作诗词联赋,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6.凡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非荆州市书协会员的优秀、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荆州市书法家协会的资格。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3年8月31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联系人:肖楚峰
电 话:18995865277
邮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万达金街B6-1077拾喜工作室
1.入展作品由荆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统一装裱,展后所有作品退还本人。未入展作品,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2.凡投稿者视同认可本启事。本启事解释权归荆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荆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