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疆书法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展示近年来书法篆刻艺术的优秀成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书法家协会拟定于2023年11月举办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
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干净的评审原则,不断推出精品和人才,引导广大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承续中华文脉,把握时代脉搏,陶铸时代审美,努力攀登艺术高峰。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委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依据《新疆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户籍在新疆或长期在新疆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2)作品内容:
本次展览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已入展过新疆书协主办展览的印稿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及退稿: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一律退稿。
退稿方式:
(1)作者本人到协会领取或委托他人带领。
(2)在投稿作品背面最下方注明“退稿到付”字样,协会在展览结束后,通过邮政快递采用到付的方式将作品邮寄给作者。姓名和通讯地址等邮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准确导致邮寄不能到达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收稿及评审期间,新疆书协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请投稿作者理解。作者一经投稿,视同认可本条约定。
5、填写信息
(1)请在投稿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到付、是否为新疆书协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新疆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2、本次展览评审工作拟定于2023年10月进行,拟设入展作品180件左右,入选作品60件左右,入展和入选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3、评审时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的审查,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5、本次展览实行高比率抽查面试考核,采用计分制,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代刻、抄袭、临摹、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行为。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3年11月初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180件左右。
六、出版
出版《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本展览作品集1本。
3、非会员作品入展或入选,其作者具备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八、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2023年9月23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新疆书法家协会
邮编:830000
收件人:刘鹏、汪托霞
联系电话:0991——4514539、13899968258、13999190475
十、其它事项
1、为维护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疆书协将加大对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新疆书协将及时在协会网络平台发布相关处理情况通报。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新疆书法家协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