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发掘上海书坛新人,展示新人新作,推动上海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向世界传播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举办上海市第七届书法新人新作展。现将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
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2005年10月7日前出生),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非上海市书协会员的作者均可投稿(须附上海居民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三、作品内容
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伟大时代,传递正能量,追求真善美。也可书写古今诗文,应注意版本的权威性,内容保持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提倡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作品类别
书法、篆刻均可投稿。每位作者根据本人擅长,限投一幅,不收托裱件。
五、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
1、书体、形式不限,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138cm×68cm),一律为竖式。手卷长度不超过240cm,高度不超过35cm。册页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二)篆刻作品
篆刻作品寄印蜕8-12方,边款不少于4枚,贴在138 cm×34cm的竖式宣纸上。另附印蜕1份,并注明释文。
已在专业书法报刊上发表和入展各类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展资格。
六、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装裱等费用,限于人力,落选作品一般不退,如需退稿,请寄退稿费50元人民币。主办方在开幕式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统一由邮局快递退稿,请勿自行前往领取。
汇款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
邮编:200040
收款人:唐晓聪
附言上请写“退稿费”字样。
七、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2、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上海市第七届书法新人新作展投稿登记表》(请扫下面二维码下载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出。
八、作品评审
1、评选工作由上海市书协对来稿作品按照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和监审;
2、评审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入展作品前30名作为优秀奖和提名奖候选作品;第二阶段:30位优秀奖、提名奖候选作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决赛,评出优秀奖作品10件,提名奖作品10件。不参加现场决赛的候选作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获奖资格;
3、入展作者进行现场测试,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测试确认非本人独立创作的,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上海市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凡接到测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测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5、现场决赛和测试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九、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发放奖金,优秀奖3000元人民币,提名奖2000元人民币,奖金均为税前;
2、向优秀奖、提名奖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作者入展具备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一次;
4、展览结束后,获奖、入展作品退还作者。
十、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投稿地址
地址: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
邮编:200040
电话:52353720,13681839937
联系人:唐晓聪
联系时间:
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请在信封上注明“新人新作展”字样。
十二、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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