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佛山市青年教师书写水平的提升,展现教师的精神风貌。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首届佛山市教师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佛山市书法家协会
主办单位:
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南海区青年书法家协会
有荷堂
二、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评审工作委员会
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负责展览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面向佛山市内各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青年教育工作者征稿,年龄不超45周岁。
(二)作品要求
1.征稿范围:投稿作品为毛笔书法。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可以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竖式(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80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接收册页手卷作品,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4.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请投寄作品原件。
(三)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
(四)请务必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常用通联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或培训机构名称,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奖项设置
设优秀奖20名,入展40名。
五、作品展览及待遇
展览暂定于2023年9月在有荷堂艺术馆举行,届时展出获奖及入展作品,获奖、入展均有奖品和证书。优秀奖作者可获佛山青年书协微信公众号专刊推送。入展以上作者可作为加入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条件。
六、评审与展览
(一)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公平、公开和公正评审。
(二)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如发现代笔、抄袭等现象,核实后取消入展资格。
七、展览
展览定于2023年9月10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展览场馆待定)举行。
八、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8月18日截止,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快递邮寄,拒收到付、逾期作品。
九、收稿
投稿作者在信封或作品外包装上注明“教师展评”字样。
寄(送)至: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祈福南湾半岛天湖路南侧有荷堂美术馆
联系人:黄选 15816945421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
(二)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制、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四)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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