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引导广大书法爱好者深入传统、传承经典,进而推动书法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赣州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赣州市首届行书、草书作品展。现将征稿要求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赣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赣州籍及在赣州工作超过2年的外省籍作者,赣州市所有大中专院校学生、教师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4.作品规格
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字直径为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勿用机膜托裱。不符合尺寸规格者不予评选。
5.信息填写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三、评审
由赣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四、展览
赣州市首届行书草书作品展展出入展作品 120件左右。
五、入展作者待遇
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赣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10月1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
收稿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收稿人:常雪超,手机:18879756210,请在邮件封面醒目处注明“行草书展”字样。
八、其它事项
1.凡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赣州市书法家协会。联系人常雪超,手机:18879756210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赣州市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