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之美,没有绝对的评判标准,但是合理的评价原理。
书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必然有其存在、生长和发展的渊源和主流渠道。现在人们所看到和认为的历代所有名家书体及书风,都是后来人们人为的给加上的定义,随之便成为了今天人们学习和效仿的范本。
经过分析我们便会发现历代形成定型书体和书风的大家大师们的书法最终成就,皆缘于对最基本的书法原理正确的彻悟和通解以及博学修养的造化。从古到今,什么样的作品是好作品?什么样的作品经不起历史考验?我们看看:
1、未能走进传统的作品不能算是好作品;
2、未能走出传统的作品也不能算是好作品;
3、未能贯通原理的作品不能算是好作品;
4、未能有新意的作品也不能算是好作品;
5、未能把握书学规律的作品不能算是好作品;
6、未能摆脱程式的作品也不能算是好作品;
7、未能中锋行笔的作品不能算是好作品;
8、未能笔法兼用的作品也不能算是好作品;
9、未能稳健中和的作品不能算是好作品;
10、未能彰显个性的作品也不能算是好作品;
11、未能精到典雅的作品不能算是好作品;
12、未能自然造化的作品不也能算是好作品。
当然,这12条也不失为书法学习与创新的良好导向,参考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