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儿童中心《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参加在南京地区举办的第二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比赛主题
本届比赛的主题是“美好新生活”,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感悟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 用多彩的画笔描绘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绿色家园,幸福生活;畅想新时代科技腾飞,祖国富强。在活动中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塑造心灵,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贯彻有关要求
比赛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
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导向,按照教育部有关课外活动的规定,坚持师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参加比赛)。通过比赛活动,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丰富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南京市江北新区少年宫
2018年2月28日
第二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南京地区规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比赛主题
美好新生活
三、参赛对象和分组
1、参赛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2、比赛分组:小学(含幼儿园)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比赛形式
本届比赛分绘画、书法两大类
五、作品要求
1、内容
以“美好新生活”为主题,引导少年儿童感悟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 用多彩的画笔描绘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绿色家园,幸福生活;畅想新时代科技腾飞,祖国富强。
书法作品内容以围绕主题、内容健康的诗词文句为主。
参赛作品必须是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1)绘画作品的规格为40×60厘米(四开大小),画种不限。
(2)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规格不得超过四尺对开,建议用四尺三开。
3、参赛作品处置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提醒参赛者拍照留存。参赛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如展览、媒体宣传、网站,海报,出版物等)。
六、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比赛程序
1、所有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须贴“第二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报名表》刊登在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杂志2018年大赛辅导专刊上,报名表复印无效,每本杂志12元)。《报名表》必须由参赛选手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
2、获市级评审一等奖选手现场创作复评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3、优秀获奖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全国画册出版选拔。
(二)时间安排
1、各校辅导学生创作参赛作品,请在3月6日—9日(周二至周五)去江北新区少年宫领取大赛辅导刊杂志(大赛报名表附内);
2、4月30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完成参赛作品收集整理。各单位交作品时请附参赛作品的EXCEL电子表格清单,美术、书法作品分别登记,并请自留备份。表格样式见附件。
八、奖励办法
各组分别设立绘画、书法作品一、二、三等奖,另设指导教师奖、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等,向获奖者及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大厂街道新华西路127号,江北新区少年宫
联系人:施雨(13851660491,025-57521605)
邮 箱:490713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