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艺术论(理论部分):均衡,艺术的法则 - 艺术圈 - ARTMEI艺术网

刘阳艺术论(理论部分):均衡,艺术的法则

均衡:艺术的法则

刘阳

 

古代画论《六法》中有强调中国书法、绘画的构成,需“经营位置”(位置就是构成,主客体放在哪里,比例是多少)。

如果从经济学角度看:经营,就是在有效交换的前提下的“出”与“入”,最基本的法则是出入平衡。

如果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管理,就是对人、财、物的协调与均衡。

可见“均衡”是存在与稳定的通用法则。

那么具体到艺术创作,如何“经营位置”?如何平衡、均衡?艺术创作就是构成、造型的协调过程,可以从以下构成去考虑:

1结构的均衡,A整体构成设计,B所描绘塑造物象结构。

2比例的均衡,A所描绘塑造物象的结构比例,B整体构成比例。

3透视的均衡,中国画虽是“散点透视”,如何处理物象的排列组合顺序、比例。

4色彩的均衡,A物象自身色彩(固有色),B整体构成的色彩关系、色彩倾向(调子)。

5技法的均衡,在兼顾物象本身的质地、质感、肌理的同时,考虑整体构成统一性,用一致的技法去表现。

要有效均衡,就必须明确阻碍均衡的不平衡点在哪里,因为这些不平衡点,是具有支撑的动势所在,在作品中既是古人所说的“眼”与“气”,不仅不能忽略与去掉,还要加以有效使用,作品才能“活”起来。没有这样的不均衡点的“眼”“气”作用,作品再均衡,也是“死”的。这就是矛盾统一的关系。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文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评论 (0)

您必须在登陆注册后,才可以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