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 艺术圈 - ARTMEI艺术网

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辉煌巨变,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新中国的丰功伟绩,描绘自治区各族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奋斗历程,鼓舞全社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同时,也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繁荣,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书法艺术近年来的成就,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推出精品,推出人才,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拟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三、投稿要求:
投稿内容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反映内蒙古自然风光、全面建设的诗词及自作诗词。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具体要求如下:
1、投稿作品蒙古文和汉文均可,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均系本人精心创作。
2、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3、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
4、刻字: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3厘米,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请先寄送作品照片,初选后,寄送原作参加终评。
5、备注:请填写第七届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附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需另纸附释文。
6、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8、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9、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截止。

四、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马静  孙婷                         
电话:0471—4915341  13654811724  13171083455 

请在信封注明“七届全区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六、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9年8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开幕式之前出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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